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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获证补贴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
2019-09-05    作者: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hrss.yangzhou.gov.cn 624

一、《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获证补贴实施办法》政策出台背景。

目前,我市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虽居全省第七位,但在苏中地区低于泰州、南通,而且2018年我市高技能人才增长幅度在全省处于倒数。在去年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将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占比列入监测指标后,全省各市未出台高技能培养激励政策的市都在纷纷出台相应激励政策,已出台相关政策的泰州、常州、无锡等市都纷纷修订政策,提高激励标准。要在省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中不掉队,据测算,我市每年至少要维持约1.4万名的高技能人才增长规模,才可基本保证在省内的排位。以前我市除执行省政府购买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政策外,无地方激励政策。根据高技能人才建设的形势要求,出台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激励政策已迫在眉睫。2018年,局党委主动作为,向市政府提交了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市总工会也在政府联席会上为我们呼吁,市领导高度重视我们的提议,签署了赞同出台激励政策的意见,并在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9]12号)文件中作了明确。市财政积极配合,将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资金纳入了预算。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我们借鉴了泰州和常州的做法,并与市财政局反复磋商修改确定了政策条文。

二、《办法》的补贴范围及标准设定。

对于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补贴,省政府有对紧缺公众予以补贴的政策,但在省公布的55个紧缺工种中,设区市只能选择30个补贴,而且补贴范围只限于交社保的企业职工。同样进入万名劳动者高技能人才占比统计数据的自由职业者和技校毕业生不在省补范围内。因此,我市出台的补贴办法主要是针对我市市区范围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不在当年度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补贴范围内的人员。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高级工1200元、技师2400元、高级技师3200元。执行与省补贴同样的标准。省、市培训获证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资金来源按财政体制执行共同分担的原则。

根据财政体制,我市高等院校、职技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证人员,由市财政按标准全额补贴,其余人员根据申报企业或承训机构所在行政区域,按市财政40%,区财政60%的比例予以补贴。

四、资金申报采取市和区共担责任的办法。

资金申报由各单位在我局的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上进行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批。其中,非高等院校、职技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证人员,由各区人社部门统一申报。为防止有人在失业保险部门申领过同工种同等级培训补贴后又申请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补贴的问题,由各区与失业保险部门联系并提取相关数据,对已在失业保险部门申领过的,按规定核减。高等院校、职技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证人员由单位向我局直接申报。

五、审核程序的关键是比对证书的真实性。

必须加强技术上保障,利用省里专门的信息比对系统,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比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六、加强过程监管。

实施大面积高技能补贴政策后,对于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培训管理机构监管,对培训授课真实性进行审查,控制管理漏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鉴定规范和工作流程严格考核发证。由于本办法实施范围在市区,所以办法最后提出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以及《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规〔2017〕4号)等有关规定所列可补贴名目,制定本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等补贴政策。以此推动县(市、区)出台高技能培训激励政策。